转账支票可不可以挂失止付
依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可以挂失止付的,转账支票作为票据的一种,是可以进行挂失止付的。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的,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按照规定,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这种支票可以直接待票购买商品,银行不受理挂失,所以,失票人不能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但可以请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范。如果丧失的支票超过有效期或者挂失之前已经由付款银行支付票款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转账支票的用法
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转账支票”字样。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已可以异地转账)。
支票的填写:
1、 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举例:2005年08月05日:贰零零伍年零捌月零伍日
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
2006年0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
(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壹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即写作零壹,零贰,零叁,零捌,零玖。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X日,如壹拾月、壹拾壹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壹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X日,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壹日。
2、 收款人:
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账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
3、 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即为本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例如:开户银行名称:工-行高新支行九莲分理处
4、 人民币(大写):数字大写写法:
大写数码: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
大写数位:拾、佰、仟、万、亿、元、角、分。
注意:“万”字不带单人旁。无角无分的大写金额末尾应写“整”(又写作“正”,下同)字,有角无分的末尾的“整”可以不写。有角有分的不写“整”字。
举例:
(1)289, 贰拾捌万玖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贰分。
(2)7, 柒仟伍佰陆拾元零叁角壹分
此时 “陆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写可不写。
(3) 伍佰叁拾贰元整 不能写为“零角零分”
(4) 肆佰贰拾伍元零叁分
(5) 叁佰贰拾伍元贰角。
角字后面可加“整“字,但不能写“零分”,比较特殊。
5、 人民币小写:最高金额的前一位空白格用“¥”字头打掉,数字填写要求完整清楚,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支票无效。
6、 用途:
(1)现金支票有一定限制,一般填写“备用金”、“差旅费”、“工资”、“劳务费”等。
(2)转账支票没有具体规定,可填写如“货款”、“代理费”等等。
7、 盖章:
支票正面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为红色,印章必须清晰,印章模糊只能将本张支票作废,换一张重新填写重新盖章。反面盖章与否见“2、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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