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1、协议离婚的法律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2、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离婚协议的法律结果是:1、依法生效的离婚协议产生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即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2、离婚协议依法生效后,男女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恢复单身状态;3、依法生效的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对财产分割等相关内容,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协议离婚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1、协议离婚的法律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2、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对内效力。即在夫妻双方之间的效力。离婚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符合双方意思自治,则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2、对外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此处所指的效力即对外效力。
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是:1、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法律误区
离婚时,常常有一方急于结束不幸的婚姻,草率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而由于原离婚协议书签订的较为简易,法院又往往不会对离婚的条件重新认定。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避免以下这些误区。误区一:“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上述条款对有钱隐匿不报者有利,因为一方要举证证明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银行存款相对困难。误区二:“财产已分割完毕”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误区三:仅仅约定“婚后按揭购房归一方所有,该方还贷”婚后按揭购房,夫妻作为共同还贷人,仅凭《离婚协议书》并不能当然解除一方对银行的还贷义务,必须向银行要求减少共同还贷人。误区四: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上述共同房产系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前,任意一方均可撤销共同房产个人份额的赠与。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前,可以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离婚协议书》,如此上述赠与才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误区五:抚养费只能约定给付到孩子18周岁。双方可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而在未约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情况下,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