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的设立: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金额;
4、反担保人的责任、义务;
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等。
反担保合同可以是由主债务人与为主债务人向 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反担保协议书,也可以是由主债务人或主债务人委托的第三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向第三人出具的反担保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