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三环线以内区域(含三环线)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市中心城区停止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及本市新城区注册登记摩托车的转入。三环线以内区域禁止摩托车销售。禁止无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非法改装摩托车;禁止摩托车加装阳伞、顶篷、座椅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法律依据】:
《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租赁经营、停放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