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私人工厂工伤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属于受聘于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视为本私营单位受雇员工,应该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支付受伤员工的工伤保险项目的费用。如果私营企业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在企业职工发生风险的时候企业就要承担所有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