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不可以做的事情如下:
1、未经执属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不可以不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