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应该怎么做
1、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1、
中仅列明被取保侯任人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对其行踪的控制,及时到案的保证,以及不得干扰案件的侦查、审判等。特别情况会进一步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通信、行动以及从事某些活动的自由。但并没有明文规定,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继续工作。由于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性质不同,对工作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2、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因此需要将行踪报告给公检法机关。原则上,在法院给出有罪判决前,犯罪嫌疑人均属无罪。但对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在此期间停发原工资。
3、非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对于非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工作、工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若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与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犯罪行为相关,会公检法机关处于侦查、审查的需要,嫌疑人是无法。正常继续工作的。但若工作与犯罪行为无关,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符合单位规定与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是可以继续工作的。
4、工作与相关罪名是否有关
若被取保候审人的其工作的原因而与其可能触犯的罪名有关,例如财务人员涉及职务侵占,那么就需要暂停相关工作,以便侦查、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不受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