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离婚证后,另一方是可以办理再婚。持准迁证、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即可。若女方已不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址生活,而女方一定要将其户口分开,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女方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再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补办户口簿,立等可取。
一、离婚证是否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离婚证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证既可以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因为办理结婚证的地点是,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只要是协议离婚的,都只能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异地进行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后男女双方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不变也可以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离婚后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先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准迁证,然后回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再到落户地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三、离婚孩子户口迁回娘家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回娘家有以下几个程序:
第一,女方父母到他们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出申请,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二,要携带你和父母两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以及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等待派出所给出一个迁移证明,然后拿着迁移证明,到你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那里给再给一个迁出证明,然后就可以回到上户了。
需要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