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好还是实刑好不能一概而论,不过多数情况下是缓刑好,因为不用进监狱坐牢,只是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思想即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实刑好一些。例如某甲判缓刑一年,是从宣布之日起计算。从宣布到缓刑结束需要一年时间接受监督考验,而如果判实刑,尤其是在已经羁押了十一个月的情况下,判实刑再过一个月就没事了,实刑是从刑事拘留开始计算的。这种羁押很长时间后再判实刑就比缓刑好一些。所以,缓刑不如实刑,实际上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这样,并非都是如此。
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缓刑不一定不用坐牢,具体分析如下: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只有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原判刑罚才不再执行。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规或禁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会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如判缓刑,可以不在监狱服刑,但如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可收监执行。缓刑有考验期,如期间遵守规定,无犯罪则期满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3)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