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办理和房子相关事项的重要材料,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办理过户。那么房产证丢了别人捡到有危险吗?
房产证被别人捡到一般没有太多的风险,贷款或是过户都是需要本人才可以办理的。但是房产证上可能会有各种信息,被人捡到可能会有信息泄露,如果丢失了还应该尽早补办。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二、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就可以给申请人出具证明证明其确实有房产证,并注明相关的信息,然后让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等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就可以将报纸保存好,在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的话,就可以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房产证补办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首先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来申请补证,首先要说明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证件(租簿或户口簿),凭身份证明材料,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不同地方的房产证补办流程会有一定的差异,一般情况下都要具备以下几个步骤,房地产登记申请表;登报报纸(整张报纸);遗失具结报告;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