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全勤奖制度:
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全勤奖。
(⑴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⑵市场部属自行考勤,不计发全勤奖。)
2、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不计时),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3、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4、不服从安排怠工、息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全勤奖是每个公司自己设立的,各个公司设立的要求及支付标准都不一样,属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是合理的,不违背法律法规就是可以的。迟到扣不扣全勤奖,扣多少全勤奖,都以公司订立的考勤管理制度约定的来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