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法拘禁的最新立案标准为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且每一次的拘禁持续时间都超过了四个小时,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超过了十二小时的,满足上述任一情景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立案追诉,定罪处罚。这一规定使得非法拘禁罪有了明确的时间入罪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