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是该罪的主体;
2、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在客观上表现为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