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合法。
1、实习生的工资,没有法律规定,没有具体约定,不发工资,也不违法;
2、实习生是指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力捡学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没有工资一说,也没有法律强行规定实习生的工资,至于提供劳动之后的报酬,主要看双方如何协商的;
3、如果没有签订协议,也没有约定提供劳动的报酬,用人单位不发放也不违法,下次再找实习单位,一定要签订合同约定清楚;
4、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十条 企业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依照税收规定的工资税前扣除办法进行管理。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高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扣除;实际支付的实习生报酬低于允许税前扣除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报酬税前扣除。
第十一条 企业税前扣除实习生报酬实行备查制,即企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时自行计算扣除,但企业日常管理中必须备齐以下资料供税务机关检查核实:
(一)企业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合作协议书;
(二)实习生名册(必须注明实习生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及实习合同号);
(三)实习生报酬银行转账凭证;
(四)为实习生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的缴付凭证。
第十二条 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而从国家或学校取得的补贴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