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证据可以通过手机录像、光盘、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有效的证据材料。一般情况下在婚姻的相关案件中,取类似的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当事人一方通常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可以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得此类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