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流程如下:
1、首先落实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
2、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3、最后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4、迁出一方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一)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三)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四)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