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支持企业引进人才,允许企业以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用投入,对引进创新性人才的租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依法列入生产成本核算。政府奖励。 资助的团队成员在襄做出较大贡献的,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襄阳杰出人才、襄阳优秀人才,以及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和湖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或者入选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工程)的,按1:1配套奖励或者资助。 用人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襄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湖北省“百人计划”的,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