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电器是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
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装修如何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6、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二、租赁双方没有约定出租房屋的修缮责任
房屋出租后修缮的义务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损坏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出租人可以负责维修但应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三、房子墙裂了谁的责任
如果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起而非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的,是属于出租人的责任,由出租人进行维修,租客是不用承担起其责任的。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承租人自身的原因,造成了出租房墙体损坏,则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向出租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