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是关于水果退货的国家规定:1、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信誉,本着对企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凡属卖场出售的商品,在不损、不残、不影响再出售的情况下,凭购货凭证办退换货手续。2、退换商品应本着“三为主”的原则处理,即: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分不清责任的以我为主。3、商品质量完好的商品根据商品及包装残损程度适当予以退换。4、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在保换期、保修期内按有关规定退换。5、凡属卖场出售的电器类产品,在保修期内无法解决的,负责与厂家联系。6、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商品损坏者,应由用户负责,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7、商品售出后,若发现无法鉴别的问题,应由经销单位与厂家联系鉴定或给予退换。8、退换价格,价格下降按原价退,价格上涨按现价。9、来信要求退换商品,一般在一周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