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是因为这部分税法制定比较早。在那个时候,很少有自由职业者,能够拿一次性劳务报酬的基本都是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因此从重征收。稿酬也是如此。
第一、历史原因,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于1950年1月由政务院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提出:“我国拟开征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14个税种”,由于历史因素和征管水平,只是提出拟开征,并未付诸实践。
当时为了保证税源,体现税收主权,所以结合历史现状开征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其实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就不难看出,劳务报酬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的兜底项目。研读过劳务报酬所得的童鞋可能会说劳务报酬不是22项征税,可是最后一项是“其他劳务所得”同时,我们在学习个人所得税法的过程中,立法内容里或多或少把取得应税收入的人群分为了三类,第一就是工资薪金所得,有雇佣关系,第二就是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同时生产经营为持续性,最后的兜底条款几乎就是劳务报酬所得了,不管你这个个人是不是前两类征税对象的范围,发生取得报酬的行为除了偶然所得及其他列明所得以外的项目,几乎无一例外按照劳务报酬征税,也就是说本宝宝今年在知乎的打赏收入不仅要被苹果扣一笔,还要去税局申报一笔个人所得税分享一组个人所得税的小数据。1994年,我国仅征收个人所得税73亿,1994年税收总收入5070亿元,个税占比到2016年个人所得税收入10089亿元,占当年税收总收入13万亿的第二、保持税率的一致性,由于劳务报酬主要的征收对象主要是针对除了有雇佣关系和个体工商生产经营以外,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取得的收入,所以按照2001年以前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构成我们不难分析出一个结论,就是劳务报酬主要是保证当时这些收入畸高人群个人所得税足额缴纳入库,而不是成为一种避税的手段,所以劳务报酬的所得税率与工资薪金、个体工商业户的相应收入税率保持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