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近年来,海南自贸港政策先后推出了各种优惠政策,其中包括给在海南自贸区注册并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00元生产经营性补贴,并设立了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发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补贴政策并不适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发展小微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此次补贴的对象为在海南自贸区注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如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等。因此,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来说,虽然也在海南工作,但并不符合补贴政策的使用范围。
【法律依据】:
《海南省加快发展小微企业实施意见》第十三条 省财政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生产经营性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