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权属变化是不需要交契税的。房屋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离婚房屋权属变化并不属于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范围内,所以不需要征收契税。
一、房产税与契税的区别
房产税与契税的区别: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然后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变动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每年都要交,而契税只在房屋转让时缴纳。房地产税税率一般为12%和1.2%,契税税率为3%到5%。
二、买房交的契税包括什么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三、房屋契税是什么
房屋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财产税。房地产的契税应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按照3—5%的税率向契税征收机关交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