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婚后交着公积金,公积金提取不需要离婚证。公积金的提取只能在以下情况下提取:
(一)购买住房;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三)离休、退休;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出境定居;
(六)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
(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八)职工户口迁出本市;
(九)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一)委托提取还贷;
(十二)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