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提交以下材料:第一,原告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每份起诉状都应当有原告的亲笔签名或盖章。第二,原告应当提交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诉讼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诉讼代理资格证明。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军官证等)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第三,起诉时原告需要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原告在立案时既可以把本案的所有证据材料连同诉状一并提交,也可以仅仅提交立案时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按照下列流程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写好起诉状并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二、拿着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三、法院对于诉讼请求进行审查,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四、决定立案的,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需要交纳诉讼费用。五、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进行答辩。六、当事人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参加诉讼。七、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