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于2010年5月1日起实施,是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重要规范。该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程序,加强对发票领用、使用、管理和备案的监管,保障增值税从业者取得合法的发票凭证,防止发票的滥用和假冒伪造等行为的发生。该管理办法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用、开具、报废和备案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领用管理方面,企业应当在税务机关领用并记载发票使用登记簿,严格限制发票的领用数量和使用期限;发票开具方面,企业应当通过电子开票、信息化管理等方式,确保发票开具过程规范、真实、可靠;报送备案方面,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台账和销售统计表等相关信息。总之,《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对于企业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提出了多项要求,有效地规范了发票的开具和管理程序,有助于防范发票的滥用和假冒伪造等行为,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无证、少证、多证、错证或者将发票销售给非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