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国家审计署主管全国各级审计工作,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是否合法合规及其经济效益,促进国家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国家审计顶层设计和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也在此时期开始实施。1950年2月21日,新中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正式提出成立国家审计的设想。同年4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国家审计条例》,明确了国家审计的职能、任务和组织形式。至此,中国国家审计正式成立。自成立以来,国家审计不断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后,国家审计逐渐转向经济建设领域,同时增加了对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审计监督,成为保障国家财政安全、推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