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审计署成立时间是1983年9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是根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署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国务院的审计机关。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审计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