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们在进行交易或是合作时,会交保证金。在投标时也会有投标保证金,可以保障招标人的权益,但是投标保证金应该依法退还。那么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怎么处理呢?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怎么处理
在投标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且符合招标文件不退保证金的条件,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如果仅是投标人未能中标,招标单位不退投标保证金是没有道理的,可以到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建委或发改委)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实在是找不到监管机构投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但是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