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经常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证人等。传唤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重要的环节,对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传唤应当依法进行,并确保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的传唤程序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传唤应当出示办案单位的工作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程序和法律权利义务;(2)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并告知其聘请权,并且依据规定通知其家属或者指定的联系人;(3)传唤证人应当告知证人权利和义务,尊重证人隐私,保护证人安全;(4)传唤应当依法制定传唤证明,并征得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签名;(5)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证人不到场,应当及时告知其义务并予以追究责任。在传唤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应当及时进行申诉和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和鉴定人传唤时,应当告知其有关程序和法律权利义务,出示办案单位的工作证件,并征得其签名;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通知其聘请辩护人的权利,并通知其家属或者指定的联系人;对证人应当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尊重其隐私,保护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