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正营职自主择业的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生活补助两大部分组成,基本在7000-9000元左右,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第四十九条 军官退出现役后,采取转业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或者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的方式安置;有的也可以采取复员或者退休的方式安置。 担任师级以上职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有的也可以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和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转业安置或者其他安置。 对退出现役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以及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的军官,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进行职业培训。 未达到服现役的最高年龄,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 服现役满三十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三十年以上,或者年满五十岁以上的军官,担任师级以上职务,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的,退出现役后可以作退休安置;担任团级职务,不宜作转业或者其他安置的,可以由组织批准退出现役后作退休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