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共同投资经营的店面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该店铺经营产生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是平均分配。也可以对店铺等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就店铺经营收入的归属作出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