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采取包干制物业费,应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年度物业管理预算,结合物价变化和能源费的调整,对比物业费收入总和与前一年物业管理总支出的差距,提出希望调整到的价位。由业主委员会安排人员或者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审核物业公司提出的年度费用预算、前一年的物业管理实际支出预算。业委会根据审计意见,召开业主大会商议物业费调整事宜。经业主大会通过,由业委会和物业签署协议,调整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