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一、离婚官司取证怎么收集证据
1、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离婚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5、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二、离婚房屋析产登记所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离婚房屋析产手续,你需要准备充足的证件。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4、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