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分割,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房产证后,对房屋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合理的吗?
福利房共同财产按市值分割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还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如何分
1、离婚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也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房产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夫妻共有房产产权分割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夫妻共有房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然后得到房屋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作价补偿。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