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从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退休的人员是增发10%的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部分。第二年是增发20%。以后每年增加10%,直到2024年变成了百分之百。
2024年10月之后,就完全按照新办法的待遇标准来发放了。到时候即使出现老办法退休待遇比新办法高的特殊情况,也不会再按照老办法发放了。
【法律依据】: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