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项目名称:卤阳湖开发区物流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行业类别:棚户区改造,建设地点:渭南市卤阳湖开发区,建设性质: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安置用地271.5亩。拆迁范围包括庄子、钟家、许家庄、赵家庄共计17个小组,改造户数1538户,拆迁面积22301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906平方米,其中,新建安置楼建筑面积332757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5337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2812平方米。建设安置房2243套,户型面积80-140平方米。计划实施时间:2017-2019,估算投资(亿元):11.22,拟选择的PPP模式:BOT,目前前期工作阶段:正在编制规划,推进主体:渭南卤阳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