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
1、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二、个人所得税主要功能
1、提供多种实名认证注册方式,保护隐私信息,确保办税安全;
2、提供个人信息采集功能,便于建立办税联系渠道;
3、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包括采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年度申报时扣除,也可指定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
4、提供优惠备案功能,依法享受优惠;
5、提供完税信息查询,电子完税证明打印和下载功能;
6、提供综合所得年度申报功能;
7、提供电子缴税功能,对依法需要缴纳税款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补税的,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
8、提供电子退税申请功能,对依法需要退税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退税的,可快速进行退税申请;
9、为纳税人取得分类所得、无扣缴义务人等情形提供自行申报功能;
10、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提供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申报、多处汇总年度申报功能;
11、提供办税提醒功能,可以提醒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
12、提供办税信息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本人的信息采集、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办理情况;
13、当本人身份信息疑似被冒用时,纳税人可以发起争议核实,申请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对于一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涉及到的期限一般在每一个月的15号之内进行缴纳,在企业中的员工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公司代交,具体的时间也是按照上文中的期限限制,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