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犯罪的事实,该犯罪事实是已经发生的、客观存在的,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不能够是凭空捏造的,该证据只要求能够确定犯罪事实已经发生;第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有必要立案,如果犯罪情节的显著轻微或已过诉讼时效或已经经过特赦免去刑罚等,不应当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