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资本和债务资本的区别
1、筹资方式不同
债权资本可依法取得,按期偿还,债务资本的使用可以使企业的资本成本降低。债权资本是企业依法取得并依约而用,按期偿还的资本。
2、概念不同
债权资本是指公司从包括原告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筹措的债权资本。债务资本是指债权人为企业提供的长期或短期的贷款,不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其他应付款等商业信用负债。
一、债券公司的特征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也是一种虚拟资本,而非真实资本,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二、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到位怎么办
如果公司法注册资金不到位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
(一)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提供公司运营的必要资金;
另一方面用以保护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权益,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代办公司代为提供注册资金,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目抽逃出资,实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进为认缴资本制。
(二)认缴资本制前提下,股东认可注册资本的数额及可,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
如果到期不足额缴纳,工商部门也会有追究机制,最主要的是,认缴了资本后,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因为股东有出资的义务,公司有使用资本的权利,公司此时又有对外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某种意义上,债务变相转嫁了。其实还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对债权出资未作明文规定,而是采用了列举式和概括式相结合的方式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