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缴纳燃气费。2、逾期不缴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催缴,并可对生产、经营性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1%,对居民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3‰的滞纳金。3、自催缴之日起30日内仍不缴纳燃气费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停止对其供气。风险提示: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供气,并按燃气计量装置实际计量收取燃气费。用户有权对燃气经营的收费、服务和供气向其进行查询,有异议的可以向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由于燃气经营企业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负责赔偿。
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供气价格是如何规定的?
1、国家对燃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2、燃气经营企业供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燃气经营企业测算,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上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风险提示: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气价格执行。任何单方面确定价格、强制签订合同或以减低气量、气压等为手段变相强制签订合同的行为都属违反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什么是物业费滞纳金?
1、物业费没有滞纳金。物业合同上的“滞纳金”,实际是合同关系下的违约金。2、物业费违约金是指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而需交给物业公司一部分数额的金钱。3、物业费违约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物业费违约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违约金。风险提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合同滞纳金一般是多少?
民事合同中应该是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损害赔偿性质。合同约定有计算方法的,按照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损失可以参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同时,对于涉及支付的滞纳金问题,应区分情况:1.对于借贷类合同罚金性质的滞纳金,如果利息及滞纳金的总额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的,受法律保护。超过四倍的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2.对于其他合同违约金性质的滞纳金,如果不过分高于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过分高于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可以向法院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不超过损失的30%。风险提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处理办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国家规定的滞纳金标准是多少钱一天
滞纳金出现在很多领域里,不同领域缴纳比例不同,一般有万分之五、千分之二等等,具体如下:1、最常见的为税收征收中,法律规定滞纳金为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根据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社保滞纳金开始计算的时间;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开始缴费的那天。2、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社保滞纳金单位和个人缴纳;上面的计算方式只是简化来算。照实际情况,是需要区分单位和个人来核算的。4、 暂时离职的情况。按照社保局的规定,按照上面所说,如果是第一个月应缴纳日期后的一个月之内补缴,都是不扣费的,也就是如说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