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路边停车收费标准:一类收费区域:小型车停车第1小时收费标准为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4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二类收费区域:小型车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8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场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3种定价形式。(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