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
5.销户提取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且注销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