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按季度申报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或者监察代表报告。税务登记机关、团体、军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人,可以在次年1月底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上一年度的税款,并应及时缴纳,因为缴纳印花税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