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农村居民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这种土地被叫做宅基地。那么当宅基地在建设时移位了该怎么解决呢?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移位建设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农村宅基地移位建设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建设时发现移位的,这种情况首先需要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其次必须没有造成其他人的权利损失。农村个人翻建原宅基地上住宅,如涉及对原用地范围扩大、移位等,应当按农村个人建房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报批;如不涉及原用地范围改变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核发《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二、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有本村户口的村民,按法律规定应享受一处宅基地但没有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四)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五)因结婚登记,确需建新房的;
(六)其它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应当安排宅基地的。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什么权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在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需要到登记机关进行确权登记。
由此可知,如果发现农村宅基地在建房时有移位的,若没有造成其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受损,则需要到主管部门申请重新申请报批,再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颁发新的建设工程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