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父母给孩子买房在还没有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行使撤销权是可以收回的;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撤销赠与的情形下,也能收回。
一、赠与房产怎么收回
赠予房产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1、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2、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与此同时,任意撤销权同样受到法律的限制。能够被撤销的赠与合同必须没有办理公证,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没有涉及到道德义务。双方当事人已经完成了第二个过程,已经办理了房产的移转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就不能根据上述的规定撤销赠与。
二、为子女购置房产有哪一些问题
为子女购置房产的问题如下:
1、只能全款支付。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就不能选择贷款,只能全款购房,因为有明确规定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指标。
2、不能随意出售子女的房产。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是不能随便卖孩子的房产。
3、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虽然父母是实际购买房产的出资人,但是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因为赡养纠纷等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产,这种可能性很小。
4、财产分割困难。
三、为子女购置房产有什么风险
为子女购置房产有以下风险:
1、只能全款支付。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就不能选择贷款,只能全款购房,因为有明确规定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指标。
2、不能随意出售子女的房产。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是不能随便卖孩子的房产。
3、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虽然父母是实际购买房产的出资人,但是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因为赡养纠纷等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产,这种可能性很小。
4、财产分割困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