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丧葬费去哪个部门领取
丧葬费在专门负责丧葬的社会保险公司办公室收取。准备好死者的死亡证明,家属与死者的关系证明以及银行卡原件。符合条件的,到当地市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丧葬费前,应在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或福利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退休人员死亡后有10个月的丧葬费和3个月的抚恤金。
如果他们在社保里有资助,可以从社保里拿;如果没有纳入社保,可以从单位领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二、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如下: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