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会出警。
但派出所不应当管辖经济纠纷。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管辖辖区内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但是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不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
故这不是敢不敢管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管的问题,依法是不能管的。
经济纠纷准备的材料
原告在起诉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时,须提供下列一般证明、证据:
(一)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开户银行和帐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
(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四)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
(五)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
(六)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七)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计算办法及有关证明。
(八)起诉前自行协商或通过有关部门处置的有关凭证。
(九)其他与诉讼有关的依据。
原告在起诉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时,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必要证据:
建设、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须提供: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工程承包单位营业执照的原件(如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技术级别证书,建筑许可证、工程决算书及其审核意见书和工程验收报告等。
质量纠纷,须提供:质量检验的鉴定报告,如有产品封样验收规章的则应有产品封样的日期、方法等说明和有关实物。
技术合同纠纷,须提供:与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与计划书,技术标准与规范,原始设计与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照片等。
商标侵权纠纷,须提供: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和核准日期;假冒产品的实物、书证;受损害情况和经济数额的计算依据、证据等。
专利侵权纠纷,需提供专利证书、被侵权的实物、书证,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异同的具体说明,受损害情况和经济数额的计算依据、证据等。
涉外经济合同纠纷,须提供:公司章程、商业、税务登记证件、发票、货物提单、装运单。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如港澳地区的,须经过公证;如外国的,须经过公证和我驻外使、领馆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