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伤残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30%。七级伤残赔偿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第二、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第四、交通费。当事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事故的路费。第五、住宿费。当事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第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第七、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第八、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第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020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七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四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七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七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四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工伤伤残七级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七级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七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七级伤残鉴定标准:1、轻度智力障碍。2、三肢瘫(肌力4级)。3、单肢瘫(肌力3级)。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7、中度尿崩症。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9、面部轻度毁容。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13、双眼低视力1级。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17、舌体缺失1/2以上。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19、器质性失音。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21、一肺叶切除。22、肺功能轻度损伤。23、食管重建术后并返流食管炎。24、肝切除1/3以上。25、轻度肝功能损害。26、胰切除1/3以上。27、小肠(包括回盲部)切除1/2以上。28、结肠大部分切除。29、肾功能不全代偿期。30、一侧肾切除。31、肾损伤性高血压。32、输尿管损伤行代替术或改道术。33、膀胱大部分切除术。34、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35、子宫全切除或次全切除。36、阴道瘢痕狭窄(不能通过两横指)。37、骨盆环骨折畸形愈合,遗有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8cm以上。38、双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功能丧失60%以上。39、双手掌缺失30%以上。40、肩、肘腕关节中之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41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40°或旋转40°。42、下肢骨折,遗有8cm以上短缩畸形。43、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44、双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十趾功能完全丧失。45、一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46、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