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外地员工怎么劳动仲裁
异地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在1年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属于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在职期间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劳动者离职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哪些材料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与经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1、当事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仲裁当事人既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是仲裁协议中的人。
仲裁当事人主要有三种类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仲裁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情况的证明文件,通常是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工作单位和住所证明文件。
(2)仲裁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如中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仲裁协议及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是仲裁协议及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以及与本案有关的票据、信函等其他文字材料,鉴定证明,公证文书。
(二)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
这类证明文件有两类。一是发生委员或造成经济损失、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证明材料及文件。一是请求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案件的性质提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证据:如质量检验报告、化验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四)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提供证据事实、证据事实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2、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要进行编号,著名证据表明的事实,证据的来源。证据材料是复印件的,还应当注明证据材料的原件在何处,复印人要加盖印章,注明复印的日期。提供证人证言的,还应指明证人的住所。提供证人的,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证人与本案事实的关系等。
3、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