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请:申请人带着相关资料到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2、受理:受理点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3、审核跟审批:公安机关根据核实结果在14天内审核。4、办结:市制证中心在42天内把制证完成,业务办结。5、送达:证件在21天内流转到受理点,申请人拿着受理回执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